天津大港区下发《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通知》
为进一步检验全区落实《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》情况,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,日前,天津市大港区政府下发《关于开展大港区消防责任制规定考核工作的通知》,全面启动大港区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。
按照通知要求,本次考核将按照“考核准备、实地考核、综合评议”三个步骤组织实施。区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王强同志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对全区各镇街、委办局进行考核。考核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档案、实地查看等方式,重点对各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、消防经费保障、火灾隐患督办整改、消防安全检查、消防宣传教育、火灾事故控制指标和消防组织建设等方面实施考核。
此次考核评价成绩将在大港区人民政府政务网、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上予以通报。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、部门、街道办事处,予以通报表彰,被评为消防先进单位的,由区人民政府授予奖牌,被评为“消防先进个人”的,由区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。对不履行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定职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。对负有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,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分。 |